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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噪声监测都能弄虚作假,环评何以至此?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合 Author 汤贤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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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则行业新闻,是某光电公司因环评弄虚作假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也不能幸免。
处罚的结果是,光电公司被罚款50万,环评单位被没收所得费用并处5倍罚款,记10分;编制人员记分20分并禁业5年。
从个人感情上讲,因一份报告表而受此重罚,对建设单位一家普通的生产公司而言,似乎有点冤,有点重(原因后面讲),但它是无处伸冤的。
环评法规定建设单位对环评报告内容和结论负责,那建设单位就责无旁贷,其中包括甄选合格的环评单位,而不是既要低价,又要服务好,还要包过,一旦有这种想法,其被坑被罚也是罪有应当。
生态环境部近几年屡屡发文加大力度查处环评问题,严惩弄虚作假,在此背景下,被基层执法部门逮住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重罚,以儆效尤,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无知中介及劣质机构对环评荣誉感的践踏和蹂躏,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环评事业已危在旦夕,从业者的信心已跌入谷底,建设单位亦深受其害。
某光电公司错就错在,前期为省钱,花低价找了个不靠谱的环评单位,这50万罚款算是它为“所托非人”而付出的代价吧。
如果广大工矿企业再不认真重视环保(评)问题,通过正规途径找到靠谱的环评机构合作,以后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为自己在类似问题上的错误决策而惨痛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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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这则处罚通知,初看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看多两遍,突然感觉受了雷击,弄虚作假的内容居然是噪声监测,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这得是一家什么样的环评机构,才会在如今这个年代,连噪声都要抄袭模板的内容啊。就算评价经费不足于请有CMA资质的机构去现场测,自己拿个噪声监测仪去测一测也行嘛,再不济,手机上装个测分贝APP也比抄别的报告表强。
不符合规范测得的数据,说什么也不比抄袭造假性质恶劣,该环评编制机构就是无知者无畏,对环评缺乏起码的了解和尊重
要说建设单位冤,罚不当罪,那环评单位就是累街坊,罪有应得,万死难辞其咎。
虽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这份通告上没指明是什么环评单位,但互联网是没有秘密的,加之环保信息公开做得透彻,一切事实都可以还原。
为了解开心中“这是一家什么样的环评机构”的疑虑,警示其它生产企业,笔者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环评信用平台等网上经过一番搜罗,终于对号入座了,找到当事人了,挖掘出真相的同时,也大感震惊。
结合之前评述过的案例《质量这么“差”的环评报告表,已经不多见了》,笔者惊叹,东莞的环评市场真的很乱,环评机构良莠不齐,而莠者水平之低,令人发指
根据网上搜集的公开资料(资料名称已附在文后,由于皆可印证,不必打马赛克),本文试图还原一下事件的全部经过:
东莞市大山光电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安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手机钢化膜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实际费用3000元,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仅有一份委托书,其上标明是一万元。
中安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在网上找一个类似的报告模板,应该就是仨盈(东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手机玻璃盖板加工的报告表,依样画葫芦,把模板报告修改一番后,报到主管部门审批。
报告表2020年9月29日受理,10月23日批复,效率还算可以。审查和批复的时候无数据库查重,也没发现什么不妥,审批部门爽快出了批复。
其后在常规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项目没签环评合同,没有噪声监测数据存档,先是记了4分,后在2022年4月集中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又被发现疑似弄虚作假等更为严重的问题。
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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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对单个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和批复,似乎不那么容易发现质量问题,尤其是未经专家评审的报告表,但在其后的检查、抽查或复核时却会发现一堆的质量问题,哪怕是经专家评审的报告书。
确实,集中检查时工作人员短时间查阅大量同类项目环评文件,容易辨认出雷同之处,大山光电和仨盈光电的两份报告表如出一辙,本就让人生疑,最让主管部门抓狂的是,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一模一样,天下哪有这样的巧合?准是抄袭没错。
随着执法人员针对该情况展开调查,最后认定为大山光电环评报告表弄虚作假的事实,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大山光电被罚50万元,中安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处所收费用5倍罚款壹万伍仟元。
无独有偶,除了本文论述的这个案例,当期检查还发现其它同样的环评报告,也是时间地点不同,监测数据完全一致,似乎成了东莞当地劣质环评机构低成本编制环评表的惯例。
然而,为什么笔者觉得主管部门对大山光电公司的处罚偏重呢?
这是因为,大山光电是一家小型手机钢化膜加工企业,无自己的厂房,租用村级工业园某厂房二楼1000平方米进行生产,2018年才成立,注册资金也仅有50万元,妥妥的一家小公司。
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下,类似的小微企业经营本就举步维艰,要不也不会挑来挑去,最终选中一家愿意3000元承担环评编制的中安公司来干这活。
本来是想省点钱,不料因小失大悔不当初,50万元巨款的处罚等于釜底抽薪,对大山光电的影响不可谓不小啊。
反观中安环保,倒似乎该庆幸于当时只收了3000块的编制费,罚5倍也才一万五,相较于其注册资本的三千万,只算九牛一毛,看来内卷严重低价恶意竞争的环评市场也并非一无是处,起码被处罚时最低价者能少缴点罚款。
2014年成立的中安环保,原本主要是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的,取消资质后才涉足环评领域,于2019年在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在东莞本地承接了一些环评项目,大概是做环保工程的时候顺便半买半送的,为的是延长服务链条。
此弄虚作假事件发生后,现中安环保已从环评信用平台注销登记,许是重心回归工程本业,不想再蹚环评的浑水。
也好,尘归尘,土归土,让环评回归专业,真环评人坚守阵地,其它南郭先生回归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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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认真审查起来,中安环保编制大山光电的环评文件,在文本格式和技术上还有不少问题,比如公司名称就是项目名称,委托书与合同傻傻不分,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过时。上述内容一看就不是环评行内人的所作所为,连对环评最基本的认知都缺乏,也不懂行话和套路,更别说适用新的技术规范了。
没有门槛的环评行业,真的跌入尘埃了,取消资质后真正从事报告编制的,不乏盲人瞎马,无知无畏者。
借鉴模板也是有操守和准则的,但凡真正受过一丁点儿专业培训的,断然不至于连噪声监测值也全盘照抄报告模板。在所有环境要素的监测中,噪声是最容易获取的,也是最便宜的。按《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昼间测厂界四个点的噪声,只需区区400元。
更何况,对于这种在工业区租用厂房某一层进行加工生产的项目,监测厂界噪声没啥实际意义,纯属画蛇添足,不但说明不了问题,反而给自己留下隐患。
鉴于此,2021年10月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对于有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2022年7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也进行了简化,“可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没有才选择代表性的进行现场监测,按标准规范布点监测即可,保存原始记录备查,不一定非要委托有CMA资质的单位出具正式报告。
在噪声监测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不是真环评人,他们是愚蠢的,无知的,不可原谅的
参考资料:
环评弄虚作假,企业被罚50万,环评编制单位和个人也要受罚!
东莞市大山光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月;
仨盈(东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
关于对广东中安环保有限公司失信记分的决定,东环函[2022]67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22] 1363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22] 1430号;
关于东莞市大山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14116号;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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